坪山区石井街道草埔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被列入《2020年深圳市坪山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二批计划》,现该更新单元规划(草案)于2021年2月经坪山区2021年第2次城市更新业务会议审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以及《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规定>的通知》(深规划资源规[2020]2号)的规定,现予以公开展示。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石井街道,坪山河南岸,荔景南路以东,绿荫南路以西。更新单元用地面积81383.0平方米,拆除范围用地面积67315.1平方米,开发建设用地面积45245.1平方米,规划容积223680平方米,其中住宅160070平方米(含保障性住房20560平方米),商业、办公及旅馆业建筑48950平方米(含商业文化设施不低于2450平方米),公共配套设施(含地下)14660平方米(含12班幼儿园4010平方米、占地3600平方米,文化活动室1400平方米,社区管理用房300平方米,社区服务中心400平方米,社区警务室50平方米,社区健康服务中心1000平方米,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750平方米,社区党群服务中心1300平方米,公交首末站3000平方米,垃圾转运站360平方米,再生资源回收站60平方米,环卫工人作息房20平方米,公共厕所60平方米,社区级公共配套用房1950平方米(其中含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750平方米),另配建社区体育活动场地一处占地3000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按照《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予以核定。
二、公示地点
(一)现场展示
1.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5068号(区政府二办)
2.坪山区石井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葵路271号
3.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石井社区草埔小区村委办公楼
(二)网上展示
坪山区政府在线
网址:http://www.szpsq.gov.cn/gbmxxgk/csgxhtdzbj/
(三)报纸展示
深圳特区报
三、公示时间
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21年2月8日至2021年3月9日止。
四、意见反馈
(一)公示期间对该规划草案有任何意见或建议需书面反馈,请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逾期视为无异议(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二)个人反馈的,需附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签字及指模;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附每个反馈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签字及指模、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需附单位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五、联系方式
深圳市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5068号(区政府二办)
联系人:肖工
联系电话:0755-82924410
六、版本声明
本次公示的规划内容仅为草案,最终成果以政府批件为准。
热忱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加,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深圳市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1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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