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CG供图 □本版撰文信息时报记者 成小珍
15日,东海航空发布了《关于对2月20日DZ6297南通——西安航班事件相关人员的处理决定》公布了机上纠纷事件相关责任人处理结果。公告指出,东海航空220事件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涉事机组成员被公司终身停飞,多位公司领导被免职。
航司:当班机长被公司终身停飞
通告指出,机组成员中,当班机长张大庸,严重违反民航法规、行业规章及公司规章制度,给予公司终身停飞处理,并对其涉及违法行为的依法依规处理;当班3#乘务员杨佳霖,严重违反民航法规、行业规章及公司规章制度,给予公司终身停飞处理,并对其涉及违法行为的依法依规处理。
另外,东海航空4名公司领导、11名中层管理人员被免职并扣发。如该公司常务副总裁刘建华,免去常务副总裁职务,扣发人民币20000元;飞行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周小波,负有部门管理责任,免去副总经理(主持工作)职务,扣发人民币8000元等。
民航局:撤销机长执照
15日,中国民用航空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对东海航空事件进行了通报。据介绍,针对近期东海航空机组空中纠纷事件,民航局高度重视,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第一时间成立专项调查组,开展调查工作。同时,民航局成立了安全整顿督导组,进驻东海航空全面开展安全督导整顿工作。
目前,民航相关调查工作已基本完成,依据相关规章,处罚意见如下:对东海航空采取暂停受理新增航线、航班、加班和包机申请以及限制运行总量的处罚措施;对涉事机长撤销航线运输驾驶员执照权利和商用驾驶员执照权利;对涉事乘务员采取相应行政处罚;要求东海航空按照公司管理制度对当事人及相关管理人员进行严厉追责;民航局和中南地区管理局将依据持续督导检查情况,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员进一步严肃问责。
另外,对事件当事人涉嫌的违法行为,民航局公安局已指导陕西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依法开展调查。
相关责任人处理情况
东海航空机上纠纷事件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为落实安全责任,深化安全整顿,强化警示教育,经东海航空研究决定,并报董事会批准,给予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决定如下:
一、机组成员
(一)当班机长张大庸,严重违反民航法规、行业规章及公司规章制度,给予公司终身停飞处理,并对其涉及违法行为的依法依规处理;
(二)当班3#乘务员杨佳霖,严重违反民航法规、行业规章及公司规章制度,给予公司终身停飞处理,并对其涉及违法行为的依法依规处理。
二、管理人员
(一)公司领导
1、公司常务副总裁刘建华,负有公司主要管理责任,免去常务副总裁职务,扣发人民币20000元;
2、时任公司运行副总裁李德付,负有公司领导直接责任,免去运行副总裁职务,扣发人民币15000元;
3、公司副总裁陈浩金,负有公司监管责任,免去副总裁职务,扣发人民币10000元;
4、公司副总裁干伟,负有南通基地管理责任,给予警告处分,扣发人民币10000元。
(二)中层管理人员(共11人,名单略)
事件回顾
机长与乘务长飞机上互殴
3月6日,网络上曝出一则消息:东海航空DZ6297航班(南通-西安)的航班上,机长与乘务长发生争执,在飞行过程中相互殴打,机长将乘务长手打骨折,乘务长把机长门牙敲掉半颗。
起因因使用卫生间
当天,头等舱乘务长与区域乘务长调换了舱位,由这名男性区域乘务长在头等舱值班。飞机进入平飞阶段接通自动驾驶后,机长进入卫生间,头等舱旅客也想上卫生间。头等舱乘务长建议旅客回座位等待,而旅客未予理会。
机长与乘务长动手
机长出来看到旅客站在前面,认为头等舱乘务长未履行好职责,影响飞行安全,随后,机长与乘务长两人因此发生肢体冲突。
二人或违安保条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第三章“民用航空营运的安全保卫”的规定,航空器内禁止打架、酗酒、寻衅滋事;盗窃、故意损坏或者擅自移动救生物品和设备;危及飞行安全和扰乱航空器内秩序的其他行为。
公开资料显示,深圳东海航空成立于2002年,前身为“深圳捷晖货运航空有限公司”,东海航空也是深圳第一家以宝安国际机场为运营基地的民营航空公司,经营范围为民用航空客货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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