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科技的发展,网购已经成为现代人日常消费的主要途径,尤其是疫情期间管控升级,市民无法外出购物,网络消费纠纷更是日益突出。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宝安区消委会也接到多起关于网购引发的纠纷投诉。
案例一、网购打印机无法使用
消费者林先生诉称其通过某电商平台购买了一台打印机,收到商品后经过多次维修与更换都无法正常使用,林先生反映该商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
案例二、网购玩具却无兑现承诺
消费者鲍女士诉称其通过某电商平台购买了一套玩具,商品页面上显示该玩具套装有赠品,但鲍女士实际并没有收到,反映商家存在虚假宣传。
案例三、朋友圈商品购买却“消失”
消费者陈女士诉称其通过“朋友圈”购买了一款小型暖风机,收到货以后试了试发现效果并不好,随即便发起退货退款要求,可是商家迟迟不予退货,陈女士反映当时商家宣传七天无理由退货,十五天内效果不佳给予退货,可退货的时候却“消失”了。
宝安区消委会发布网购消费警示:“剁手”之前 警惕五大注意事项
随着网络的迅速发展,网商电商促销手段各式各样,广大消费者网络购物越来越多,宝安区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建议大家科学选择、理性消费:
一注意:选择正规电商平台。在网上购物时,要选择经营规模较大,信誉度较高的电商平台,并核对官方地址,不要轻易尝试点击卖家通过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供的交易链接或图片,防止手机或电脑被木马软件操作误入钓鱼网站。
二注意:适度购买促销商品。警惕先提价后打折价格陷阱,切忌冲动消费。在电商各种花式活动刺激下,消费者容易冲动消费,购买超过实际使用需求量的商品,最后导致商品超过保质期都没有用完。
三注意:要防范交易风险。微信、朋友圈、QQ群购物等新型交易方式给一些消费者带来了便利。但消费者在选择“微商”购物时,也需仔细甄别“微商”经营资格、个人信息和产品信息,仔细验收商品后再付款。
四注意:保留凭证,以便维权。在网购交易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和保存好相关购物证据。如:聊天记录、购物记录、商品页面截图、购物发票、快递单、发货单等。
五注意:网购有风险,一旦发现网络商家的不规范经营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不法行为,应尽快拨打12315进行投诉或举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通讯员 甘智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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