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邱清月)3月1日,我国首部绿色金融法律法规,同时也是全球首部规范绿色金融的综合性法案——《深圳经济特区绿色金融条例》(简称《绿金条例》)正式实施。深圳人民银行通过与深圳市政府相关部门及其他中央驻深金融监管机构的密切合作,联合推出一系列配套措施,推动《绿金条例》落地实施。
据悉,深圳市政府成立绿色金融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分管金融副市长担任组长,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与深圳人民银行任副组长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等多部门为成员单位。深圳经济特区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深圳绿金委)与筹建中的深圳绿色金融协会(深圳绿金协)形成“两位一体”运作机制,在深圳绿金委加强政策引导的同时,通过深圳绿金协加强行业自律,形成绿色金融发展合力。
深圳人民银行与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深圳银保监局研究联合推出指导意见,加强深圳市银行业绿色金融专营体系建设。深圳人民银行与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深圳银保监局、深圳证监局共同指导深圳经济特区金融学会举办2020年度深圳绿色金融优秀案例评选活动;与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共同指导深圳绿金协于近期举办深圳金融机构绿色金融培训,切实加强绿色金融专业能力建设。
《绿金条例》的实施有充分的市场和机构基础。深圳绿色贷款余额占比较大。截至2020年末,深圳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绿色贷款余额近3500亿元,同比增长16.8%,占各项贷款余额5.1%。而且,部分金融机构已开展环境信息披露。深圳经济特区金融学会绿色金融委员会的调研发现,样本中过半数金融机构已开展公开环境信息披露。
深圳金融机构也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兴业银行作为国内首家赤道银行、绿色金融领域的先行者,辖内分行已建立适应绿色金融发展的组织架构和内部管理制度,积极参与深圳市绿色金融专营体系的建设试点,未来将以《绿金条例》为指导,以金融创新为基准,持续推动绿色产业发展。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分行也积极践行《绿金条例》,发挥专家银行优势,参与推动深圳绿金协的成立,并将通过深圳绿金协扩大绿色金融服务半径,大力支持深圳低碳循环经济走向全国,助力绿色产业辐射外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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