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罗凯燕)记者昨日从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获悉,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和安排,2021年广东省继续开展基于高考基础上的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模式试点工作。今年广东省开展综合评价招生试点的高校共10所。
据悉,今年广东省开展试点工作的有北京外国语大学、浙江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南方科技大学、西交利物浦大学、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等10所高校。符合广东省高考及试点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可按试点高校确定的报名时间和方式自愿报名。
据介绍,北京外国语大学、浙江大学、上海纽约大学、昆山杜克大学按教育部批准的招生录取模式,根据招生章程公布的原则构成考生综合成绩进行录取。其他试点高校按照6:3:1比例(即学生高考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高校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占30%,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占10%),最终构成考生的综合成绩,根据招生章程公布的原则进行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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