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龙华新闻记者 金璐)由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起草的《深圳市产业创新中心建设运营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明确了产业创新中心的布局、定位、建设程序、建设主体和拟组建要求,对拟组建创新中心应达到的要求从目标、基础、规模、组织体系、运行机制及时间安排六个方面做出具体说明。如今该征求意见稿正在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1年3月18日前,将修改意见和建议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1.通过信函方式邮寄至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3109室,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高技术产业处收,联系电话:88120546(邮编51803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gjsc@fgw.sz.gov.cn。
据悉,国家发展改革委鼓励各地方主管单位针对本区域创新发展需要,推动地方产业创新中心建设。组建深圳市级产业创新中心,使其作为整合联合行业内的创新资源、构建高效协作创新网络的重要载体,对解决深圳产业创新能力基础薄弱、关键核心技术受限、产业共性技术供给不足和创新成果产业化不畅等问题,能够发挥重要的作用。但由于目前对市级产业创新中心的遴选立项、建设运营、监管考评等工作缺乏参照标准,所以规范其运行管理势在必行。
市发改委起草的《征求意见稿》中,明确深圳市产业创新中心是指面向国家和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发展的重大需求,由企业、科研院所、高校、行业组织等主体按照“优势互补、利益共享”的原则,在深圳市行政区域注册成立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并注重对产业创新中心的运营管理从人力、资金、机制、发展和变更调整等问题进行具体阐述。
根据《征求意见稿》,获得授牌的产业创新中心可向市发展改革委提出项目建设专项资助资金申请。市发展改革委按照不超过项目总投资40%的比例予以资助,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亿元,资助资金原则上用于建设投资的比例不低于60%,研发费用、人力成本等费用原则上不高于40%。
修改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1年3月18日前,将修改意见和建议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 通过信函方式邮寄至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3109室,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高技术产业处收,联系电话:88120546(邮编51803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gjsc@fgw.sz.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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