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交警大队警员在新沙路对未按规定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的电动二轮车进行整治,对驾驶人员进行劝导。
宝安日报讯(记者 徐迅/文 宋璐/图)3月14日上午,宝安交警大队集结警力合围沙井、新桥街道,严查摩电、泥头车违法行为;当日下午,由市交警支队增援,以“规范电动自行车安全出行,攻坚冲刺摩电挂牌整治摘牌”为主题的全区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行动持续进行,截至记者发稿时,“猎虎”、三超一疲劳等夜间重点违法整治行动仍在持续进行中。
昨日上午9时整,宝安交警大队民警在新桥市民广场集合,完成整队后奔赴各个交通路口开展系列整治行动。执勤民警介绍:“今年以来,宝安区因交通事故共造成12人死亡,其中涉摩电死亡7人,涉及泥头车的比例也较大。涉摩涉电交通整治仍是当前工作的重点。”
上午9时10分,记者在新沙路与河滨南路交会处看到,西乡交警中队民警黄林峰正和同事在这里布点整治。新沙路机动车道两侧用蓝色标线划出了一米多宽的非机动车道。但该路段一辆车牌号码为鄂HH7XXX的违停车辆占据了非机动车道,导致电动二轮车司机被迫与机动车混行。据环卫工人介绍,该车辆已在此处违停了两三日,执勤交警多次拨打车主电话但一直无人接听。为确保非机动车行驶安全,黄林峰依法叫来拖车将该车辆拖走。
整治过程中,仍有个别市民在机动车道上“横行”,甚至“抗拒”交警的执法行为。一位头发花白的电动二轮车司机载有大件货物,交警上前耐心讲解其中的安全隐患时,却遭到了拒绝。“我的生命安全不需要你来保障,出了交通事故是我自己的事。”交警只能苦口婆心继续劝导。“老人家情绪激动,为防止意外事件发生,采取强制措施存在一定的困难。养成良好出行习惯是全社会的责任,我们也希望广大市民能多劝导自己的亲人、朋友共同维护交通秩序。”
记者采访时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有部分安装了备案标识、佩戴了安全头盔并骑行在非机动车道的电动二轮车司机看见有交警在前方执勤,仍掉头驶离。
昨日下午,全区范围以“规范电动自行车安全出行,攻坚冲刺摩电挂牌整治摘牌”为主题的第十周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行动继续进行,市交警局派出警力增援宝安。
119个摩电整治组、10个泥头车整治组、10个电动二轮车销售门店检查组、10个路政检查整治组、127个社区劝导组在全区掀起铺天盖地之势,严查摩电、泥头车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四率”(上牌率、载人率、通行守法率、佩戴安全头盔率)涉及的交通行为执法和劝导,并上门检查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检查处罚占道施工等。
截至记者发稿时,第三阶段以“严查酒驾,筑牢夜间安全防线”为主题的“猎虎”、三超一疲劳等夜间重点违法整治行动仍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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