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报讯(记者 谢丽雯)昨日,国家统计局深圳调查队编制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指数显示,2月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指数为89.25分,比上月增加0.03分,比上年同期增加2.28分。
2月份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指数为89.25分。与上月对比,4项分项指数呈“三升一降”现象。
守法率指数为91.07分,比上月减少0.29分。市民感受度指数为85.92分,比上月增加1.12分。交通设施完善指数为88.40分,比上月增加0.11分。人行道无障碍指数为80.69分,比上月增加1.12分。
从各区(新区)城市交通文明指数来看,大鹏新区得分最高,为98.88分,其次是光明区,得分为97.63分;龙岗区得分最低,为85.88分。与上月对比,各区(新区)城市交通文明指数呈现“四升六降”局面。罗湖区、南山区、盐田区和坪山区得分均有不同程度上升,其中坪山区上升幅度较大,增加3.58分;福田区、宝安区、龙岗区、龙华区、光明区和大鹏新区得分均有不同程度下降,其中宝安区下降幅度最大,减少0.8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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