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记者 王宇
2003年6月,宝安区党代会三届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深圳市宝安区代表大会常任制度(试行)》。从一年起,宝安区第三届党代表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区党代表大会,并在任期内始终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参谋和桥梁的作用。宝安区党代会常任制试行以来,有力推动了宝安的党内民主政治制度不断完善。
2007年,宝安区党代会常任制试点工作已渐入佳境,不仅初步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且屡有创新抛出,尤其是2006年宝安首度开展区党代表提案活动、设立区党代表基层联络点、开展视察活动以充分发挥党代表在党代会闭会期间的作用。宝安区数年来在党代会常任制领域的试点探索,为党内民主建设提供了鲜活的创新样本。
在宝安区,党代会常任制的探索最早源于松岗镇于2000年4月开始试行的党代表定期活动制。是年,123名代表按照区域和工作性质被划分为10个代表小组开展系列活动,包括对镇里的重大工程项目进行视察、对党代会决议落实情况进行调研、对群众关心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探讨。
“松岗试验”为党代表大会常任制打下了坚实基础,发挥党代表的作用同时也积极探索党代会闭会期间党代表活动的途径和形式,成为了宝安区的“试验”重点。
作为基层党内民主建设改革的切入点,党代会常任制试点本身便是改革探索的产物,而在试点的过程中,改革创新精神始终贯穿如一。多年来,宝安区党代会常任制探索试点逐步深入,紧紧抓住发展党内民主、发挥代表作用这条主线,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开创了党代会常任制工作的崭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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