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乡街道前进二路,市民未佩戴头盔骑行电动二轮车。
在福海街道桥和路,市民未佩戴头盔骑行电动二轮车。
在松岗街道松岗桥底,市民未佩戴头盔乘坐电动二轮车。
在燕罗街道上山门社区门口,市民未佩戴头盔骑行电动二轮车。
在石岩北环路与坑尾大道路口,市民未佩戴头盔骑行电动二轮车。
在沙井街道新沙路,市民未佩戴头盔骑行电动二轮车。
在航城街道凯城二路上,市民未佩戴头盔骑行电动二轮车。
在新桥街道中心路,市民未佩戴头盔骑行电动二轮车。
在新安街道新安四路,市民带幼童未佩戴头盔骑行电动二轮车。
电动二轮车是“肉包铁”,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发生侧翻,往往头部最先着地,而头部正是人体最脆弱的部位。安全头盔对于电动二轮车骑行者来说,相当于轿车驾驶员所系的安全带,是人遇到危险后的最后一道防线。
据公安部交管局信息显示,摩托车、电动二轮车驾乘人员死亡事故中,约80%为颅脑损伤致死。有关研究表明,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能够将交通事故死亡风险降低60%至70%。自2020年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部署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以来,全国电动二轮车、摩托车、汽车驾乘人员交通事故死亡率均同比下降10%以上,电动二轮车骑乘人员死亡人数自2006年以来首次出现下降。
头盔是个宝,骑车务必要戴好。近几年,全区各有关单位形成合力整治骑行电动二轮车未佩戴安全头盔行为。宝安交警大队常态化开展路面整治,每一名途经整治点未佩戴安全头盔的市民都会接受警示教育;燕罗街道塘下涌社区在入口处显眼位置张贴安全提示,提醒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电动二轮车骑行市民禁止进出。
记者走访十个街道看到,大部分电动二轮车骑行市民都主动佩戴上安全头盔,少部分市民仍缺乏安全意识,特别是有些市民的电动二轮车上备有头盔却没有戴上,又或是看到前方有交警查车,才临时停车戴好头盔。本期“不文明交通行为曝光台”曝光部分市民骑行电动二轮车未佩戴安全头盔行为,希望违章市民深刻理解佩戴安全头盔不是为了别人,而是对自己的生命安全负责。
温馨提示
交警提醒,骑行电动二轮车不但要戴头盔,还要把头盔戴好。
在购买时,要选择有“3C”标识或“GB编号”符合安全规定的安全头盔。应选择比自己头围大2cm左右的头盔。戴上头盔后,可适当左右转动,但不能轻易晃动。
佩戴时,头盔和头部要保持平行,保护好前额。系上头盔束带时,尽量与下颚贴合,也不宜过紧,能放入两根手指为宜。头盔佩戴好后,不能出现晃动的情况。
此外,普通头盔因用材原因,通常使用年限为2年至3年。安全头盔只要承受过撞击,即使外壳没有变形,也不要再继续使用。
骑行电动二轮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将由交警警告并进行警示教育。
宝安日报记者 徐迅 宋璐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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