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沙田整村统筹(一期)土地整备利益统筹规划及深汕高速部分路段改桥规划调整内容,拟对坪山区[沙田地区]法定图则01-06-09地块进行规划调整。该事项已经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审议通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根据已批准的坪山区[沙田地区]法定图则,01-06-09地块位于坑梓街道金沙社区,在坪山高新区范围内,并与坑梓中心相邻,兴创路与秋田路交汇处东北侧,用地面积为24956平方米,用地性质为新型产业用地(M0),容积率为5.0。
二、规划调整情况
调整后,[沙田地区]法定图则01-06-09地块细分为三部分,其中01-06-09-01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R2),用地面积为21605平方米,容积率为4.8, 配建不少于8900平方米公共住房,6班幼儿园(建筑面积2200平方米,占地2000平方米),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和一处公交首末站(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01-06-09-02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用地面积为60平方米;其余部分为规划道路3291平方米。
详见调整前后地块规划控制指标一览表及附图。
三、展示方式与地点
(一)现场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龙坪路6号
3.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人民西路2号
4.项目现场
地址:坪山区兴创路与秋田路交汇处东北侧
(二)网上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ps/
四、公示时间
本次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公开展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自2021年4月28日至2021年5月27日止。
五、意见反馈
展示期间,任何人或单位均可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出意见和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填完后可寄往深圳市坪山区龙坪路6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规划科(邮编518118),并注明“公众意见”字样。本次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1年5月27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和公众意见处理情况进行报批。
六、联系方式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规划科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755-28298149
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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