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片区规划建设用地结构,加大居住用地供给,完善学校等配套设施,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拟对[龙华新城核心地区](局部)法定图则修编09-06、09-07、12-01、12-03、12-05、12-06、12-09、12-10地块及周边道路进行规划调整。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开展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根据已批准的[龙华新城核心地区](局部)法定图则修编,09-06地块用地面积为5502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供应设施用地(U1),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名称:通信机楼,备注:规划。
09-07地块用地面积为9001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容积率:3.1,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备注:规划。
12-01地块用地面积为1631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容积率:3.6,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备注:规划。
12-03地块用地面积为667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备注:规划。
12-05地块用地面积为734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C1),容积率:10.0,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备注:基于城市整体发展目标和城市规划要求,本图则对此用地制定了新的规划(包括用地性质、容积率等指标),但须待用地完成土地整备后,方可按照本规划实施。
12-06地块用地面积为848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C1),容积率:10.0,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备注:基于城市整体发展目标和城市规划要求,本图则对此用地制定了新的规划(包括用地性质、容积率等指标),但须待用地完成土地整备后,方可按照本规划实施。
12-09地块用地面积为607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C1),容积率:8.0,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备注:基于城市整体发展目标和城市规划要求,本图则对此用地制定了新的规划(包括用地性质、容积率等指标),但须待用地完成土地整备后,方可按照本规划实施。
12-10地块用地面积为601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名称:社会停车场库(170),备注:基于城市整体发展目标和城市规划要求,本图则对此用地制定了新的规划(包括用地性质、容积率等指标),但须待用地完成土地整备后,方可按照本规划实施。
二、规划调整情况
09-06地块的规划通信机楼调至南侧19-02地块,09-06地块、09-07地块及部分道路用地合并,合并后地块编号为09-07,用地面积为16653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容积率:4.6,配套设施项目名称:6班幼儿园(用地1800平方米)、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社区服务中心(建筑面积400平方米)、社区菜市场(建筑面积500平方米)、公共厕所(建筑面积100平方米),备注:规划,配建不少于12986平方米公共住房。
白松路线位适当南移,12-01地块用地面积调整为14327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容积率4.0,配套设施项目名称:9班幼儿园(用地面积2700平方米)、社区体育活动场地(用地面积1200平方米),备注:依据政府批件。
12-03、12-09、12-10地块合并为12-03地块,用地面积20016平方米,用地性质调整为公园绿地+教育设施用地(G1+GIC5),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名称:社会停车场库(170个停车位)、社区体育活动场地(与12-05地块共享运动场地及设施),备注:规划,可与12-05地块地上地下连通。
12-05、12-06地块合并为12-05地块,用地面积为17496平方米,用地性质调整为教育设施用地(GIC5),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名称:45班九年一贯制学校,备注:规划,可与12-03地块地上地下连通。
详见调整前后地块规划控制指标一览表及附图。
三、公示地点
(一)现场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清湖路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壹点楼
3.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阳光路28号
4.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留仙大道与新区大道交会处东北侧
(二)网上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lh/
四、公示时间
本次调整公开展示时间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21年5月11日至2021年6月9日止。
五、意见反馈
展示期间,任何人或单位均可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出意见和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填完后可寄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规划科(邮编518110),并注明“公众意见”字样。本次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1年6月9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和公众意见处理情况进行报批。
六、联系方式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规划科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 23335755
附件:[龙华新城核心地区](局部)法定图则修编09-06、09-07、12-01、12-03、12-05、12-06、12-09、12-10地块及周边道路规划调整方案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2021年5月11日
新闻推荐
本报讯(龙华新闻记者王雪敏通讯员陈学荣)“以史鉴今、资政育人”,近日,民治街道上芬社区党委带领辖区居民重温长征历史,感受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