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9月15日作出(2020)粤0304清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廖丽丽申请和智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下称“和智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1年4月13日作出(2020)粤0304强清8号《指定清算组决定书》指定深圳市卓效清算事务有限公司为和智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清算组。和智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债权人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未申报债权的应当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和智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清算组联系地址及债权申报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1410;联系人:王育柳、梁辉;联系电话:18923469524、17685033790。和智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清算组 二0二一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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