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张燕)一宗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导致无辜的孩子心灵严重受创,患上拔毛癖、强迫症等问题,多亏深圳法院引入专业机构开展心理帮扶,9个月后孩子重获“新生”。昨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施行,未成年人保护问题备受关注,深圳中院表示,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将不断完善制度机制,携手各界力量共同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小赵的父母协议离婚,约定小赵由母亲抚养,赵父应向赵母偿还欠款90万元。但赵父偿还40万元后未再支付。赵母起诉请求判令赵父清偿剩余50万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赵父主张其拒付款项的原因是赵母违反离婚协议约定,离婚后在精神和肉体上虐待、辱骂、恐吓小赵,严重影响小赵身心健康,小赵因此患上了拔毛癖且沉迷不良网络游戏。赵父要求变更抚养权,判令在小赵未成年之前,禁止赵母探视。
经审理,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判决赵父应向赵母支付欠款50万元及相应违约金。
据承办法官介绍,本案表面上是一宗普通的离婚后财产纠纷,但引发纠纷的是小赵的抚养问题。小赵父母离婚后矛盾长期激化,赵母未能正确处理在婚姻中积累的负面情绪,对小赵造成严重的心灵创伤。
承办法官主动了解小赵的学习生活情况后,发现小赵确有拔毛癖、强迫症等心理问题,遂引入离异家庭未成年子女成长关怀计划,由专业的心理咨询师对小赵进行长达9个月的心理干预和跟踪帮扶。小赵在心理专家的引导下,问题行为得到纠正,性格逐渐开朗。法院一审判决后,小赵父母送来锦旗表示感谢。
记者了解到,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方面,深圳法院与专业机构合作,建立家事纠纷综合协调解决机制,对离异家庭未成年子女开展情绪疏导、心理干预、行为矫正、跟踪回访、诉后帮扶等工作,抚平父母离异对未成年人造成的心灵创伤,以司法关怀护航未成年人成长。
为进一步做好新时代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5月28日,深圳法院专门召开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调研座谈会。会议认为,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相关职能部门、社会组织和团体的协作及全社会的联动。深圳两级法院将通过进一步深化改革措施,与民政局、妇联、公安局等有关职能部门、社群组织和团体等加强协作配合,完善社会调查与观护、心理咨询与疏导等制度,探索诉讼中的临时抚养及探望安排制度,开展法治教育、家庭教育、临界预防、司法救助等审判延伸工作,突出行为矫正与回访帮教,着力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实实在在解决家庭纠纷中子女遇到的得不到、得不全父母关爱问题,使全社会共同关注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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