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素质教育观念的不断普及,为了让孩子全面发展,许多家长选择给孩子报各类兴趣班、辅导班,课外培训持续升温。课外培训是学校教育的有益延伸和补充,但其消费过程中也出现不少问题。
今年1月初,消费者郑小姐在深圳市乐动体育有限公司为孩子购买了一个为期一年的少儿滑轮培训课程。但在今年4月份,该培训机构却忽然以无场地为由,拒绝继续服务。郑小姐向该机构要求转课或退还剩余款项,亦遭到商家拒绝。协商无果后,郑小姐向宝安区消委会寻求帮助。据郑小姐反映,在与商家沟通过程中,商家负责人态度强硬,只愿意按商家提供的解决方案处理,不愿意给消费者转课或退款。
宝安区消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商家因自身的原因导致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服务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且不予退款的行为已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目前,宝安区消委会已经介入调查,督促商家依法办理。
■对此,宝安区消委会面向广大家长发布课外培训消费警示:
一、消费者在购买培训服务时,要多方了解经营者的经营状况和信誉,尽量选择经营状况较好、诚信度高的商家。
二、消费者应当仔细阅读合约条款。对合同内有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免除、减少商家自身责任等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条款的商家,要谨慎选择。
三、不要轻信商家的口头承诺,对商家的广告宣传要理性判断,对商家给出的对消费者有利的约定,应当写进合同。
四、注意保留消费凭据、合同等,当发现商家有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时,及时拨打12315或12345向消费者委员会或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通讯员 江宏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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