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规划资源南〔2021〕124号
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深圳医院(宗地号:T404-0051)位于科苑北路与朗山路交汇处东北侧,用地面积为26213.5平方米,已取得《深圳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划资源许NS-2020-0012号),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来文申请变更该宗地的规划设计条件,我局已受理其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将该宗地规划设计条件拟变更内容公示如下:
一、变更内容
(一)建筑容积率:由≤3.74调整为≤4.23。
(二)建筑面积:
1.总建筑面积:由98049.08平方米调整为110828.08平方米。
2.分项建筑面积:由“医疗用房86738.12平方米、行政管理用房5627.47平方米、辅助用房5683.49平方米”调整为“已建成建筑面积60858.08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49970平方米(其中医疗用房28117平方米、科研教学用房21853平方米)”。
(三)建筑覆盖率:由≤40%调整为≤45%。
(四)建筑退红线要求:由“已建建筑按现状,新建建筑西侧、南侧≥15米、北侧≥4.5米”调整为“已建建筑按现状,新建建筑西侧≥15米、南侧≥13米、北侧≥4.5米”。
(五)车辆出入口:由“南侧道路”调整为“南侧、北侧道路”。
(六)机动车泊位数:由955辆调整为600辆。
(七)备注:
删除原许可证的备注内容“1.在核发项目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之前,土地权利人或实际使用人应负责完成本用地范围内的临时建筑物清拆工作;3.该用地进入13号线一期工程轨道安全保护区1361.09平方米,用地单位建设方案需事先征得地铁(铁路)建设运营单位书面意见同意后,方可办理该用地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该用地进入24号线规划控制区2805.67平方米、规划控制预警区11008.42平方米,任何建筑物(含地上地下,包括围护结构锚索等)禁止侵入24号线规划控制区,有关禁止该地块围护结构锚索等施工措施构件侵入规划控制区要求,请市住建部门在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时给予支持落实”,新增许可证备注内容如下:
1.该用地进入13号线一期工程轨道安全保护区1361.09平方米,用地单位需与轨道建设运营单位就本项目方案设计成果进行充分沟通,并需在办理该地块《建设工程桩基础报建证明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取得轨道建设运营单位的书面同意意见。该用地进入24号线规划控制区12.43平方米、规划控制预警区6834.8平方米,上述12.43平方米范围内禁止任何建筑物(含地上地下,包括围护结构锚索等施工措施构件)侵入。请市住建部门在办理《土石方、基坑支护工程施工许可证》、《桩基础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时给予支持落实;
2.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由原《深圳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划资源许NS-2020-0012号)变更而来,原证作废。
(八)其余规划设计条件不变。
二、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
(二)项目现场
地址:南山区科苑北路与朗山路交汇处东北侧
(三)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http://pnr.sz.gov.cn
(四)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网站
http://pnr.sz.gov.cn/ns/
三、公示时间
为期10个自然日,自2021年6月5日至2021年6月14日止。
四、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一)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2021年6月14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我局:
1.至我局提交书面材料。
2.将书面材料邮寄至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公共项目科,注明“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深圳医院用地规划许可变更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戳日期为准),收发文室电话:26581881。
3.将书面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 nsszjtk@pnr.sz.gov.cn
(二)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托一人处理意见反馈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其中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的材料为书面纸质件的电子扫描文件。
附件:项目区位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
2021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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