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日报讯(记者 何祖兰)为规范“三首”工程扶持计划的组织实施,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近日,市工信局发布了《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三首”工程扶持计划操作规程》(简称操作规程),有效期5年。
“三首”工程是指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重点新材料、首版次软件推广应用,“三首”工程扶持计划即持企业研发生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目录内的产品,推动深圳市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支持企业研发生产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内的产品,推动深圳市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企业研发生产首版次软件推广应用指导目录内的产品,推动深圳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市工信局实施“三首”工程扶持计划,旨在支持企业加强创新,提升产品核心竞争力,促进重大技术装备、新材料、软件等领域产业链安全稳定。
操作规程共包含六章,总则、职责分工、申报条件和资助标准、项目申报和审核、监督管理与绩效评价、附则。操作规程规定“三首”目录由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制定,并根据相关产业发展情况进行适时调整,申请列入“三首”目录的产品须具备四项条件,符合国家工业和信息化转型升级要求,且为当前国民经济建设和国家重大工程急需的产品;节能、节材、环保效果突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首次进入市场阶段;具有核心知识产权。
扶持计划资助方式为事后直接资助,资助金额不超过一定期限内“三首”产品销售额(不含税)的30%,单个企业可申报单个扶持计划资助金额每年不超过1000万元。
操作规程明确由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编制年度资金申报指南,明确资金扶持计划的申报条件、受理时间和申报材料等要求,并在门户网站上发布。研发生产企业根据申请指南要求单独申报,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初审,开展项目专家评审、专项审计、现场核查,确定拟资助名单和资助金额并予以公示后,下达资金扶持计划,拨付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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