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龙华新闻记者 黄嘉鑫)骑电动二轮车走机动车道易致危险发生,但有的骑行者会忽视这种可能,去机动车道与机动车抢道。这不,近日,大浪一电动二轮车驾驶者走机动车道被卷入车底受重伤。
昨日,龙华交警发布一起交通事故通报称,龙华区大浪南路一电动二轮车与一辆公交车发生碰撞,电动二轮车驾驶者被卷入车底受重伤。
交警部门发布的现场监控画面显示,5月25日,李某在龙华区大浪南路驾驶电动二轮车行驶至龙澜路口时,驶入机动车道,与一辆公交车发生碰撞,李某被卷入车底,造成重伤。
据了解,此次事故发生的因素包含电动二轮车走机动车道、公交车驾驶盲区,其中电动二轮车走机动车道这一因素更为关键。
电动二轮车行驶不规范极易引发事故,自去年10月起,龙华的电动二轮车须备案上牌,实行“一人一证一车一标识”的管理制度。此前不久,深圳市司法局发布了《深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试行)》,对电动二轮车登记、驾驶、充电、停放等有了更具体、更规范的规定。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市民在骑行电动二轮车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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