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讯 (记者 袁晔) 6月18日,记者从市水务局获悉,近期,市水务局依法对苏州川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深圳南山区滨海大道(总部基地段)交通综合改造工程中违法破坏排水设施的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这是《深圳经济特区排水条例》施行后的首例行政处罚案件,被罚单位因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未经许可擅自封堵了两处排水箱涵,导致排水设施丧失排水功能,因此被罚25万元。
记者了解到,2020年12月22日,深圳市水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位于深圳市南山区滨海大道与深湾二路交汇处的滨海大道交通综合改造工程开展执法检查。由于该项目下沉隧道段北侧地下连续墙与现状深湾二路、三路雨水箱涵平面位置与高程冲突,执法人员发现,施工单位擅自损毁、堵塞滨河大道北侧深湾二路雨水箱涵和滨河大道南侧深湾三路雨水箱涵,采用潜水泵抽排上游来水至下游雨水系统。
市水务局表示,深湾二、三、四路雨水箱涵流域范围为深南大道以南,滨海大道以北,深湾一路以东,深湾五路以西,流域汇水面积约1.3平方公里,流域范围内在建超级总部有招商银行全球总部、万科总部、中兴通讯总部、神州数码集团总部及中国电子深圳湾总部工地共计17家。
随着雨季和汛期的来临,这些损毁的大口径雨水箱涵实际上已丧失行洪功能,仅靠现有的水泵提升强排雨量的行洪方式极其危险。针对这一情况,经查,损毁、堵塞排水设施的施工单位为苏州川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水务局执法人员依法作出责令整改通知书。
2021年1月22日,责令改正期满,执法人员对涉案事项进行复查,发现损毁、堵塞的深湾二路、深湾三路箱涵仍未完成修复,对截断箱涵仍采用抽排方式排水。2月8日,执法人员会同南山区水务局、水务集团、沙河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对上述损毁、堵塞的深湾二路、深湾三路箱涵再次开展检查,发现当事施工单位仍未按要求改正。
同时,在这一次检查中,相关工作人员又意外发现当事人损毁滨海大道深湾二路至深湾四路段滨海大道南北两侧4条雨水主管,导致滨海大道约1200米路面排水设施丧失排水功能。3月11日,执法人员依法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4月19日,市水务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施工单位损毁排水设施的违法行为处以25万元罚款。
据该施工单位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项目连续墙与深湾二路、三路雨水箱涵平面位置与高程冲突,他们才破坏了箱涵。目前,连续墙工程已经修建完毕,之后需要抓紧落实滨海大道二区工程段的箱涵恢复工作。
新闻推荐
深圳特区报讯(记者戴晓蓉)深圳新一代智能公交亭正式亮相南山。记者昨日在南山区科技生态园旁的高新南地铁站外,见到了这种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