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讯 据《北京晚报》报道,昨日上午,北京市朝阳区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依法认定周静小说《锦绣未央》中有116处语句及2处情节与沈文文的自创小说《身历六帝宠不衰》构成相同或实质性相似,涉及字数近3万字,已构成对沈文文享有的复制权、发行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侵害。法院判令周静立即停止对小说《锦绣未央》的复制、发行及网络传播,赔偿沈文文经济损失12万元及合理支出1.65万元。
沈文文诉称,其以“追月逐花”为笔名创作了小说《身历六帝宠不衰》,该作品于2009年7月1日由百花文艺出版社出版。她发现周静以“秦简”为笔名创作的小说《庶女有毒》,更名为《锦绣未央》一书中未经许可抄袭了580句语句和2处情节。
庭审中周静的代理人辩称,原告主张的580句语句抄袭中,有11句为在先创作的其他小说已发表过的内容,其他语句则大多为惯常表达。2处情节抄袭中均为公知领域题材和惯常写法,并非沈文文独创,且并不相似。代理人还称,周静出版《锦绣未央》一书税后获利仅6万元,该书在“潇湘书院”网站登载的收益则未统计过。
法院审理确认,沈文文指控的580句语句侵权部分可归为127处。其中116处语句、近3万字存在相同或实质性相似,构成对沈文文享有的著作权的侵害。
沈文文所列的两处被抄袭情节为“二月出生”“寄养乡下”。法院认为,两书在上述情节中,均塑造了“被弃的公主/千金小姐”“刻薄的洗衣村妇”“弃女的皇帝/丞相父亲”等非常具体的人物;设计了“大门打开一个灵动秀美但衣衫褴褛的女孩去洗衣”的出场方式,以及“因二月出生被父母抛弃”“洗衣服被村姑羞辱”等具体矛盾冲突,二者已构成实质性相似的情节,属于对沈文文《身历六帝宠不衰》著作权的侵害。
因周静未提交任何获利证据,法院综合相关因素酌定损害赔偿数额为12万元。法院同时判决本案另一被告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立即停止销售《锦绣未央》一书。
部分对比摘录:
《身》:萧美儿走到河边,蹲下来,用棒槌用力地捶打着衣服。棒槌砸着衣服发出噗噗的声音,脏水不断地喷到她的衣服上和脸上。几个洗衣服的仆妇发现了她, 她们用眼角瞥着萧美儿,讪笑着议论开了,唧唧喳喳地像一群麻雀。“你看你看,那个公主又来洗衣服了呢。”“好可怜啊,你看她穿的,还不如我们呢。”“她真的是公主吗?怎么没见有哪个皇亲来见她啊。”
《锦》:李未央走到河边,蹲下来用力地用棒槌捶打着衣服。棒槌砸着衣服发出“噗噗”的声音,脏水不断地喷到她的衣服上和脸上,几个洗衣服的女孩子发现了她,互相用胳膊捅了捅,随后用眼角瞥着她,讪笑着议论开了,叽叽喳喳地像一群麻雀。“你看你看,那个千金小姐又来洗衣服了呢。”“好可怜啊,你看她穿的,还不如我们呢。”“她真的是丞相千金么?怎么没见有哪个大官来见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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