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党校培训,晚上安排观看电影《芳华》。这部电影几年前很火,但因多年没有进影院的习惯,一直没有观看。
这是一部带有诗意之痛、乐韵之美、悲剧之苦、凄冷之情的电影。随着韩红深情演唱《绒花》,影片推到尾声,最后一组镜头定格在我的记忆深处。何小萍问刘峰:“你这些年过得好吗?”刘峰惘然迷离的眼神凝视着远方,“比躺在烈士陵园的许多兄弟好。”何小萍脸上泛起一丝丝浅浅微笑,斜靠在刘峰肩头上……我的心好像被戳了一个洞,泪水扑簌簌地落湿了衣襟。
电影落幕,影厅亮起。我却迟迟没有站起来,脑际里一遍又一遍回映电影的片段。影片留给我太多感慨,而最让我心灵感动的是男主角刘峰。不管是飘在云端、摆在神坛,成为人们学习的“活雷锋”,还是艰难挣扎在社会底层,他都没有得意忘形,也没有自暴自弃,始终做一个好人,一个纯粹的人,这是让我感动敬仰和推崇的。
刘峰的人生经历了两重天的命运。在“触摸”事件发生前,他是一个学雷锋标兵,一大堆锦旗、证书、奖章簇拥着。然而,在“触摸”事件发生后,他平顺的人生道路完全被改写,下放基层连队,后来奔赴对越自卫反击战场,战斗中受伤残了一只手臂,复员回家,饱受命运摧残。可贵的是,在最落魄、尊严被无情践踏时,他也没有怨天尤人,始终维护着自己的尊严。在经历了多种坎坷曲折、精神创伤时,仍不忘牺牲的战友,专程到烈士陵园扫墓,始终有一颗不变的“好人”初心。
《芳华》仿佛是为我们这代人而拍摄的,它是故事片,但我感觉它更像历史片,经历过那个年代的人会喜欢看,因为或多或少能从中寻觅到自己的影子和人生痕迹。与儿子交流对《芳华》的看法,两代人观点迥然不同,他没有经历过,所以怀疑影片的内容。他接连抛来几个为什么:“真实吗?是不是瞎编的?刘峰为什么不能向爱慕已久的林丁丁表达爱意,为什么激情之下触摸了一下她的身体,就会受到那么严厉的处理?”
“按照那时的思维和道德标准真不行,好人是不能有包括追求爱情之类的"邪念"的……”这真不是三言两语可以说清的,记忆的硬盘中关于昔日的点点滴滴像电影一样在脑海里回放,我用肯定的口吻对儿子说:“电影基本真实,我们经历的那个时代,刘峰在生活中是有原型的。”
儿子听了瞠目结舌,很不理解。又问:“男主角刘峰助人为乐的思想是从哪里来的?为什么社会容不下他,将一个好人活生生地变成受人唾弃的坏人?人是不能太没有自我的,刘峰那样值得吗?”
这也是我一遍遍思索的问题。弗洛伊德学说中“本我”“自我”“超我”理论告诉我,每个人都是一个空瓶子,心里装着什么就是什么。刘峰属于“本我”类型,善良与知足是根植于内心的修养,吃苦与奉献是外化于行的表现,推己及人品质是天生被设定的基因程序。他没有太大的野心和抱负,军人的称号让他感到满意,他也努力用善良的天性去维护这份荣誉。更深层次的理解是,刘峰血液里流淌着中华文化的强大基因,其行为体现了“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我将无我”的文化精髓。
刘峰的“本我”一直被荣誉的光芒掩盖着。电影出现了两个刘峰与人打架的镜头,一个是当部队办案人员要诱供他承认对林丁丁身体大尺度的触摸;另一个是被联防队员扣车殴打时他“任性”地抗拒。从中窥见刘峰不能跨越的底线。他以微弱的力量反抗着人性的丑恶和时代的不公,更显示他是一个有血有肉有是非观有正气的人,无声的控诉如绝响般撼动我心灵。
刘峰是荣誉的象征,榜样、标杆、完人的光环无形之中成了枷锁,人们以“圣人”的标准来要求他。但刘峰其实与我们一样是凡夫俗子,一样有七情六欲,一样渴望异性,他情窦初开,大胆向心爱的人热烈表白。但所有人都忘记他是普通人,把他的行为说成“耍流氓”。于是,英雄人设崩塌,刘峰被从献祭的神坛推下来,沦为大家口诛笔伐的对象。
我愈发感慨,在现实生活中,许多人长期形成固化判断,不是好人就是坏人。但即使是雷锋本人,除了艰苦朴素的一面,他也有喜欢驾驶摩托车穿皮夹克的另一面,不能因他是艰苦朴素的典范,就斩断他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芳华》给观众留下了认识社会和审视自己的理性思维空间,留下对人性的拷问、质疑和思考,这是影片主题思想和审美价值的成功处。
儿子曾经问我,要做怎样的人?我不加思索脱口而出:“做善良的好人。”“善良的好人若没好报,我们为什么还要如此选择?”?“我们一定要做好人,即使好人无好报,也要做好人。”我的逻辑有些强盗,儿子颇为不解。
不管任何时代,都有是非善恶、高尚卑劣。我们或许不能改变这个世界对待我们的方式,但我们可以选择坚持自己善良美好的品行。纵使历经艰难和波折,公道自在人心,善良的品质在岁月中会越发彰显芬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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