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郑爽1.6亿天价片酬事件,引发舆论关注。有人举报其涉嫌“阴阳合同”、偷逃税等,对此,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受理案件,正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进行调查核实;北京市广电局启动调查程序,约谈涉事企业负责人,全面核查相关剧目制作成本及演员片酬。郑爽也回应称,愿意接受并配合一切调查。
我国对“阴阳合同”及偷逃税行为都有哪些法律规定?如果郑爽涉嫌“阴阳合同”逃税被查实,她可能面临什么处罚?记者采访了京都律师事务所翁小平律师。
“阴阳合同”最终目的是逃避纳税
翁小平:所谓“大小合同”、“阴阳合同”虽名称不同,但实质都是合同当事人就同一事项订立两份合同,一份金额较小的“阳/小合同”用于向主管机关备案登记纳税;另一份金额较高的“阴/大合同”则实际约定双方交易价格,彼此对其秘而不宣,目的是逃避纳税这一法定义务。
“阴阳合同”相关条款属于无效条款
翁小平:从民法的角度上看,在合同的效力认定上,阴阳合同旨在通过虚构合同标的,欺骗国家税务机关,从而达到少缴、不缴税费的非法目的,其行为损害了国家利益、违反了我国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依据我国民法典第153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相关条款属于无效条款。
如果无力缴纳最终认定税款可能要面临刑责
如果郑爽利用“阴阳合同”偷逃税被坐实,她可能面临什么处罚?会入刑吗?
翁小平:如果郑爽利用“阴阳合同”偷逃税被坐实,她首先要面临的是行政处罚,补交相应的税款。如果她无力缴纳经税务部门最终认定的税款,则可能要面临刑事追责。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30%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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