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下车辆(共2276辆(其中汽车299台,摩托车1976台,三轮车1台)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报废车辆或因交通违法、交通事故而暂扣且已超过《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公安部《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定的时限处理而不接受处理的车辆。2、请以下车辆号牌的车主或管理人在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携带驾驶证、身份证、行驶证原件到云浮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暂扣所属大队办理有关手续,逾期不办理的我局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一百一十二条依法集中拆除销毁处理。
特此公告。
云浮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0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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