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潘洁婷通讯员张志红)13日上午,市城市规划局就《湛江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举行听证会,广泛听取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来自市有关行政部门代表、房地产企业代表、规划建筑行业代表及社会公众代表等二十余人参加了听证会。
《湛江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下称“技术规定”)自2015年11月3日实施以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湛江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但具体实施过程中,仍存在个别条款的适用条件和适用范围较模糊,易造成理解上的分歧,引起行政纠纷;个别条款涉及的计算方式较复杂,导致技术审查环节时间较长,降低了审批效率;个别条款无法满足社会经济发展新常态和中央对城市规划管理工作提出新要求等的问题。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编制和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提高湛江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适用性,市规划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等,结合湛江市城市规划发展要求和建设实际情况,对《技术规定》中城市用地兼容性适用范围、建筑退让用地红线计算方式、停车场(座)建设方式以及计容建筑面积计算方式等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
听证会上,与会代表就《湛江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中的建设项目配建机动车泊位指标、公共服务配套设施、高层建筑控制间距以及节能设施建设,城市建筑退距、建筑退让、建筑面宽及高度、空间组合、停车位等相关问题,从各自不同的角度进行陈述和咨询,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为进一步修改、完善建设项目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提供了丰富的素材和很好的参考意见。
市城市规划局负责人表示,针对听证代表提出的问题及建议,将进一步进行梳理,及时吸纳有用意见,对新规进行修改和完善,上报市政府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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