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邓耀瑞通讯员佟猛)近日,湛江市正式印发《湛江市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总体工作方案》,全域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用10年时间将全市农村全面建设成为生态宜居美丽乡村。
据悉,该方案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以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为导向,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全面建设雷州半岛特色鲜明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力争用3年时间完成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用10年时间将全市农村全面建设成为生态宜居美丽乡村。
根据方案,2019年底前,全市村庄完成“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环境整治任务,60%以上村庄达到干净整洁村标准;2020年底前,全市80%以上村庄达到干净整洁村标准;40%以上行政村达到美丽宜居村标准。2027年底前,全市全部行政村达到美丽宜居村以上标准。
方案指出,要建立政府主导、村民参与、社会支持的投入机制。政府重点支持村庄道路、集中供水、垃圾和污水处理等村内公益性设施建设。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包括“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村内小型公益性项目,由群众投工投劳和社会帮助解决。供电、电信等以经营性为主的基础设施,以企业为主建设和管护投入。从2019年开始,连续两年,湛江市按每个乡村户籍人口每年50元的标准(市级和各县〈市、区〉财政资金配套比例为7:3)补助到全市所有行政村,主要用于村庄基础公共设施管护和村庄保洁员工资支出(优先支付贫困户公益性岗位工资)。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林业、卫生等部门专项资金优先投向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
据介绍,下一步,湛江市将以建设美丽乡村为抓手,全面开启湛江市美丽乡村建设、乡村振兴的新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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