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在赤坎海滨大道,市民驾驶电动车通行。本报记者 刘冀城 摄今年8月1日前购买的电动自行车,需要在条例施行之日起六个月内申请登记
今年8月1日后新购买的电动自行车,应当自购车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登记
对于市民已购买的,整车质量、最高车速“超标”的电动自行车将实行备案登记,但同时给予三年的过渡期限
●A01
新闻推荐
新一代游船“红嘴鸥六号”下水预计将于今年国庆节前夕在湛投入营运
“红嘴鸥六号”最近在东莞船厂顺利下水,进入舾装调试阶段。游船公司供图本报讯记者卓朝兴报道:本报2019年3月1日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