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各界对国家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战略的积极响应,小微金融债重出江湖,备受追捧。近日,民生银行发行400亿小微金融债,参与申购的机构投资者数量和申购规模都创下了单期金融债的发行纪录。
据南都记者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除民生银行外,厦门农村商业银行、浙商银行等多家银行已经成功发行了小微金融债。对此,某股份制银行投行部人士向南都记者表示,由于发行小微金融专项债相比其他的负债方式成本较低,银行有足够的动力去发行。
民生小微债超额认购2.74倍
11月20日,民生银行发行了2018年第一期小微金融债,发行规模400亿元,三年期固定利息品种,发行利率3.83%。在本次获批800亿元债券全部发行后,民生银行将以1300亿元的累计发行规模,居全国商业银行小微金融债券发行规模的首位。
对于本次小微金融债的发行结果,民生银行十分满意。民生银行有关负责人表示,本次发行获得市场高度认可和踊跃认购,参与申购的机构投资者近400家,创单期金融债投资者数量之最;申购总规模高达1096亿元,超额认购达到2.74倍,创金融债单笔发行最大申购纪录。民生银行内部人士向南都记者透露,在收到获准发行的许可后,全行经营机构协同营销,吸引了大量机构投资者参与。
为确保募集资金专项用于小微企业贷款,据南都记者了解,民生银行实施专户管理。建立小微企业贷款台账,设置会计科目,定期核对小微企业贷款台账与贷款明细账,持续跟进小微企业贷款的发放进度。
民生银行并非今年首家发行小微金融债的商业银行,据南都记者统计,台州银行、厦门农村商业银行和浙商银行等多家银行已发行小微金融债。此外,重庆农商银行的小微金融债也已获批发行。
今年6月25日,央行等五部委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小微企业金融债券,放宽发行条件,加强后续督导,确保筹集资金用于向小微企业发放贷款。“对于发行小微企业贷款资产支持证券和小微企业金融债券的金融机构,人民银行给予适当支持”。这也意味着,在间接融资为主导的金融体系下,通过为商业银行提供专项的债券融资渠道,放大其服务小微企业的规模和能力,或是当前条件下迅速改善小微企业融资环境的可行方式。
对此,中央财经大学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向南都记者表示,监管机构支持商业银行发行小微金融债,主要是为了将募集的资金真正用到小微企业上面。进一步帮助小微企业拓宽资金来源、降低资金成本,切实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质效。
在一定程度上增加银行的营收
早在2011年,国家相继出台《关于支持商业银行进一步改进小企业金融服务的通知》、《关于支持商业银行进一步改进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的补充通知》,对小微金融债发行提出指导意见,商业银行小微金融债券发行正式启航,发行规模迅速扩大。
在补充通知下发15天之后,2011年11月9日,首只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便获得批准———民生银行获得银监会批复,同意其在银行间市场发行金额不超过500亿元人民币的专项金融债。
随后,兴业、平安(当时名为深圳发展银行)、浦发、杭州等四家银行也公开表示向银监会部门提出申请发行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上述投行部人士表示,由于当时对应小微贷款可不计入贷存比分子项,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贷存比指标的压力,从而受到商业银行的青睐。不过,2014年以后,存贷比逐渐取消,中小企业信贷风险也开始暴露。此外,由于专项债券所对应的是单户授信总额500万元(含)以下的小型微型企业贷款,因此这项政策的执行也需要一定的监督。
另一家股份制银行江浙某分行投行部人士向南都记者表示,金融债是普通债券,计入银行的负债。由于不是资本债,并不能增加资本金,也就是不会改善核心资本充足率等指标,但是可以替换存量的负债,提高流动性和利润。
“比如民生银行刚发行的小微金融债,发行利率为3.83%。按照当前的贷款利率来看,中间有1%左右的净息差,能在一定程度上增加营收”。上述投行部人士表示,相比其他的负债方式,小微金融债的成本显然更低。
但在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许文兵看来,小微金融债本身并不会对银行的营收和利润有什么实质性的影响,“但可以为小微业务提供更多的资金来源,有助于业务本身的资金平衡,建立更加可持续的业务模式。”
“小微金融债有改善流动性的作用。但银行的资金来源其实都是统一运用的,所以不存在替换的问题”,许文兵认为,小微金融债的作用在于可以在减少对其他业务影响的前提下提升支持小微企业的能力。
值得注意的是,据南都记者了解,为了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不少银行对新发放1000万元(含)以下的1年期(含)以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进行了下调。其中,工商银行就宣布利率按年息3.8%执行,较人行基准下降13%;交通银行更是优惠至3.6%,较人行基准下浮17%。
据南都记者了解,为了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不少银行对新发放1000万元(含)以下的1年期(含)以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进行了下调。其中,工商银行宣布利率按年息3.8%执行,较人行基准下降13%;交通银行更是优惠至3.6%,较人行基准下浮17%。
今年6月25日,央行等五部委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小微企业金融债券,放宽发行条件,加强后续督导,确保筹集资金用于向小微企业发放贷款。“对于发行小微企业贷款资产支持证券和小微企业金融债券的金融机构,人民银行给予适当支持”。
采写:南都记者田姣吴梦姗
新闻推荐
作为普惠金融的主力军,公募基金正积极发行养老目标基金。正在发行的银华尊和养老2035三年持有混合(006305)正是结合了人力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