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以产业园区为载体做大民营经济。南方日报记者梁维春摄
南方日报讯(记者/林文通)为营造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营商环境,近日,龙门县委、县政府正式印发《龙门县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该措施共分八大条36小项,因此也被称作“龙八条”,当中除了提出加大财政扶持力度之外,还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多项资金奖励以及人才培训方面的支持。
计划开展“民营企业家培训”工程
根据“龙八条”,龙门县将设立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由县财政每年统筹安排一定的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为解决企业融资难的问题,龙门县将与银行金融机构合作,由县财政统筹安排1200万元作为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撬动金融机构放大贷款金额。
在专项奖励方面,“龙八条”也是“干货满满”,民营企业在实施品牌战略、技术创新、扩大规模、市场融资等过程中,达到相应标准即可获得相应奖励。如企业获得国家、省级品牌认定,创建各类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成功上市等都被列入奖励范围,单项最高奖励为一次性200万元。其中,在高新技术企业资质有效期内整体迁入龙门,且属规模以上的民营企业,最高可获得一次性200万元的奖励;注册地在龙门县的民营企业,在境内A股资本市场成功上市融资的,也将获得200万元奖励。
结合龙门县人才政策,“龙八条”中对民营企业人才引进及人才培养方面也有明确的扶持。今年起,龙门县计划开展“民营企业家培训”工程,每年安排20万元,组织不少于30名民营企业家开展“赴海外、入党校、进名校”学习培训,利用3年左右时间,重点培育30名领军型民营企业家。此外,每年免费培训300家(次)民营企业管理人员,其中初创型企业家、“创二代”企业家、创业“小老板”和专精特新、小升规企业主占比不低于80%。同时,对于民营企业引进的高端人才,相关部门会根据《龙门县人才引进办法(试行)》《龙门县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进工程的工作方案》,在其本人及配偶、子女落户(居留)、出入境,以及住房、医疗等方面予以政策上的帮助。
对于龙门县出台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惠州龙门红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负责人表示,龙门县委、县政府制定出台相关政策,体现了对民营企业的大力支持,企业也将行动起来,以坚定的决心、信心和强大的行动力,发扬新时代企业家精神,一心一意推动企业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打造一流企业,为龙门的经济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发展特色产业壮大民营企业
据了解,近年来,龙门县民营经济增加值占GDP的比重逐年上升。2017年,全县民营经济增加值115.08亿元,占全县GDP的60.33%;民间投资124.23亿元,占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比重的65.33%;全县205家规上限上企业中有195家民营企业,占比达95%。2018年上半年,全县民营经济增加值58.03亿元,占全县GDP的64.5%。在规模扩大的同时,民营企业的数量也在不断增长,截至2018年底,全县民营企业已经有约3700家,比2017年增加600多家。
根据此前召开的全县民营经济工作会议部署,龙门县将结合资源禀赋、区位条件等实际情况,做精特色产业、强化龙头引领、打造品牌效应,通过发展特色产业来壮大民营企业,打造龙门名牌。同时,用好园区平台,在园区基础设施升级过程中,围绕高端装备制造、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材料等绿色低碳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大市场化招商力度,做大做强已有龙头企业,积极引进新的战略投资,不断壮大园区经济,实现产业升级。
在完善服务机制方面,当地将加大公共服务力度,创业创新服务力度和融资服务力度,推动民营经济加快发展。为优化营商环境,该县将加快实施投资项目系统集成审批改革,推进“集成办理、一次搞定”政务改革,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推行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三化服务”,并打破部门利益化格局,促进中介机构健康发展。同时,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促进民间投资持续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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