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读创讯】(记者 邱清月)继冲击千元大关未果后,茅台5月7日收盘报890元,跌1.77%,成交额90.45亿元,总市值约1.12万亿元,近两日累计下跌8.62%。连续下跌与大股东茅台集团宣布成立销售子公司有关,业内人士表示,是否会对上市公司业绩带来冲击,尚有待于销售政策的进一步明确。
5月5日贵州茅台集团营销有限公司正式成立揭牌。该公司是茅台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下设业务物流客服部、财务部、自营网络管理部和终端事业部等6个二级机构。为此,国际投行Bernstein将贵州茅台目标价从1089元降至916元,称此举可能损害收入和公司治理。
资料显示,茅台集团全称“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贵州茅台全称“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前者为后者的大股东,持有61.99%股份。
新成立的“贵州茅台集团营销有限公司”则是茅台集团的全资子公司,这意味着,新成立的销售子公司和贵州茅台之间没有任何关系。其实,贵州茅台已经有贵州茅台酒销售公司,上市公司占有其95%的股份。
现在集团要新成立一个销售公司,此举立即在茅台圈里炸了锅。有投资者发布微博称,这实际上是通过集团大股东和上市公司争夺利益,将渠道扁平化所得的利润转移到了集团层面。
不过,截至发稿,记者尚未打通贵州茅台电话以及未见其发布任何公告。在互动平台上,已有投资者提问:“公司大股东茅台集团设立营销公司,并对外声称是股份公司的兄弟关系,请问这种控制股份公司产品销售的行为是否涉嫌利益输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法律法规?”该留言目前还未有回复,记者将持续关注此事。
甚至有一位名叫“茅台900元真不算高”的散户在微博上晒出实名投诉信,控诉贵州茅台涉嫌向大股东输送利益。据该网友微博,贵州茅台作出的回复为:“集团设立营销公司,也是刚知道,究竟怎么卖,现在其实也没有具体的说法,如果需要公告的话,我们会出的。”
深圳东方之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但国庆表示,集团层面考虑的不仅有经济效益,还有社会效益。正式的方案还未落定,销售何种类型的酒,是否会对上市公司业绩带来冲击,尚有待于销售政策的进一步明确。据茅台官网信息,成立该公司的目的是互补和优化,如果销售其他类型的酒类,则对上市公司的业绩影响不大。
新闻推荐
广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刘幸)今年以来,创业板风头强劲,点燃了投资者布局创业板指数基金的热情。有基金公司率先推出创蓝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