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直
4月17日《中华读书报》报道:首届某某城市文学季今年5月举行,活动设有的奖项是大奖套着小奖,有“某某文学奖”“某名人文学奖”,其“某某文学奖”又下设“年度作家奖”“年度小说奖”“年度非虚构奖”“年度虚构奖”“年度诗歌奖”“年度某某作家奖”,作家想不得奖都难了。
目前部分地市州盟一级地方政府介入,企业支持、省文联、作协指导,地方文联举办的文学评奖活动铺天盖地,再加上县一级人民政府设立的地方文学奖项,很难找到没获过奖的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了。
中央巡视组对文化部进行专项巡视的时候,就明确指出:“文艺评奖存在过多、过滥和暗箱操作、利益交换等问题”。四年过去,文艺评奖多而滥的乱象仍然存在。
暂且不说文化部的政府奖,就是国家级协会、学会在民政部注册的文学艺术奖项就多达数百个。有些作家获奖的次数比作品的数量还多,比如出书3部,获得的各种奖项往往大于3次。这样的作家也许读者知道他们名字,但就是不知道他们的作品。
目前的文学奖项多,文学大奖不比作家少了,宣传造势的效果倒比作品本身的知名度大了。有些颁奖大会的开支比支付作品的奖金多,还有些奖项评委拿到的报酬比奖金高,评出的作品没人买账,颁奖大会却得到了高度的重视。部分地方政府如今都争着抢着落户某项文学奖,以此来提升城市的知名度,至于文学奖评出了哪些作品则没人在意了。
干吗还要设立这么多文学大奖?有些无非是打着斯文的旗号,制造荣誉,培植名声,拉来商家的投入,打包出卖,形成一条评奖的文化产业链。这样的做法,葬送的不仅仅是文学,也埋葬文学的纯真与良知,让崇高的文学都堕落成争宠的嫔妃了。
在一个流行“表演”的时代,就连部分作家自己都把文学的奖项当成了名声和奖金,而忘记了文学的本身。早在25年前,孙犁就清醒地指出:“在中国,忽然兴起了评奖热。到现在,几乎无时无地不在办文学奖……这种奖几乎成了一种股市,趋之若狂,越来越不可收拾,而其实质,已不可问矣!”他的担心,变成了现实,评奖的病症已显露无遗。我们期待着文学评奖的改革和自强!
因为部分评审的不严格,讲人情,甚至后台跑奖,导致很多文艺评奖引发外界质疑。如果不能公正地评出获奖的作品,这不仅不能鼓励创作,反而亵渎了本是神圣的文学艺术了!
文化部曾经表过态,要把文化部所属的全国性文艺奖项41个,减少60%左右;曾经获得批准的评奖活动共10项,拟取消3项;对保留的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加强文艺评奖管理,严格标准,规范程序,修订“文华奖评奖办法”。尊重市场和文艺规律,真正将艺术交给市场、交给大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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