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淳艺
5月12日,国家网信办发布关于《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其中规定:汽车机构运营者处理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过程中,应坚持默认不收集原则,除非确有必要,每次驾驶时默认为不收集状态,驾驶人的同意授权只对本次驾驶有效。
据了解,目前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到3.8亿辆,驾驶人达4.65亿人。随着车联网产业发展,车载智能系统记录车主或乘客的大量个人数据,容易诱发用户隐私风险。前不久上海车展“车顶维权”事件发生后,特斯拉方面公布了车主的行驶原始数据,被车主家属及一些网友质疑泄露隐私。
为加强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保护,规范汽车数据处理活动,国家网信办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个人信息包括车主、驾驶人、乘车人、行人等的个人信息,以及能够推断个人身份、描述个人行为等的各种信息,汽车机构运营者收集个人信息应当取得被收集人同意。同时,征求意见稿倡导运营者处理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过程中坚持五项原则,其中“默认不收集原则”有着很强的现实性和必要性。
和一些电商平台擅自将搭售商品或者服务作为默认同意的选项一样,一些机构和企业在收集处理个人信息时,往往默认用户同意授权。从表面上看,用户依然拥有选择权,可以自行修改取消授权。但在实际操作中,不少人很容易忽视这个细节,加之取消授权的选项往往比较隐蔽,于是正中对方下怀,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同意”。
《网络安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网络运营者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默认同意收集个人信息的做法,显然有悖于“明示”原则,变相减轻了收集者责任,限制了被收集者的权利。此次征求意见稿拟规定,“除非确有必要,每次驾驶时默认为不收集状态”。这意味着默认同意收集的套路再也玩不转了,汽车机构运营者必须公开征求驾驶人意见,从而充分保障车主及乘客的知情权、选择权。再者,同意授权也并非一劳永逸,如果感到个人信息安全得不到有效保护,驾驶人可以能够随时、方便地终止收集,或是在下一次驾驶时拒绝授权。这可以反过来对汽车机构运营者形成制衡,倒逼其尊重个人信息,恪守法律边界。
不只是汽车数据安全领域,在现实生活中,一些APP也喜欢在某个不起眼的选项前设置“默认勾选”。鉴于此,“默认不收集”应成个人信息收集和处理的通用准则。2019年5月《数据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拟规定“网络运营者不得以改善服务质量、提升用户体验、定向推送信息、研发新产品等为由,以默认授权、功能捆绑等形式强迫、误导个人信息主体同意其收集个人信息”。期待相关法律早日正式出台,真正把信息采集主导权、选择权交给消费者,有力保障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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