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张闻、通讯员麦洁怡报道:作为佛山的工业重镇,南海区对农业的扶持也是毫不含糊。记者从南海区政府了解到,近日,南海区印发了《佛山市南海区实施基本农田和一般农用地财政补贴工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南海预计将投入2.45亿元财政资金,以进一步完善南海区基本农田和一般农用地财政补贴工作。
据了解,本次新《办法》补贴范围包括基本农田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乡规划建设圈外的一般农用地,国有森林公园、已办证的现状宗地图和已签订征地协议的土地不在补贴范围内。
而在补贴标准上。基本农田补贴由原来的500元/亩·年,增加至800元/亩·年,其中700元/亩·年补贴至经济社(土地所有权单位),100元/亩·年补贴至所属经联社(村委会或居委会),如基本农田土地所有权属经联社,则800元/亩·年补贴至所属经联社;一般农用地补贴由原来的200元/亩·年,增加至400元/亩·年,补贴至一般农用地所有权单位的经济社或经联社。如果财政补贴对象为国有农用地使用权人的,基本农田财政补贴标准为800元/亩·年,一般农用地财政补贴标准为400元/亩·年。
预计新《办法》实施后,南海每年将投入共2.45亿元资金用于基本农田以及一般农用地补贴,较以往增加约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