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日报讯记者周龙凤通讯员罗倩琳、李允玲报道:利用网购平台的审查漏洞,男子竟对同行卖家进行恶意知识产权侵权投诉。记者昨日获悉,卖家黄某将恶意投诉的李某诉至法院,索赔15万元。禅城法院日前判决李某赔偿黄某5万元。
黄某介绍,他是淘宝店某店铺经营者,主要售卖丝巾、丝带等物品。在2016年4月至2017年5月期间,他在登录其经营的淘宝店时,先后收到由李某发起的知识产权侵权投诉共计9次。为此黄某进行申诉,其中4次申诉取得成功,一次被李某撤回投诉,另外4次均由于李某投诉成功造成黄某店铺的19款商品删除下架。
黄某随后发现李某也是同行。黄某还发现,李某向阿里巴巴集团知识产权保护平台提供的两份著作权权利凭证的公开发表时间与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登记公告的著作权信息存在明显不一致。而李某利用这两份著作权登记证书对其店铺进行了9次投诉,黄某认为这两份权利凭证是伪造。黄某还认为,李某恶意投诉是为了获得更为靠前的淘宝网搜索排名,构成不正当竞争,因此请求法院判令赔偿经济损失15万元。
禅城法院审理认为,黄某与被告李某存在直接竞争关系。经查明,黄某售卖的商品得到了版权所有人曹某授权,而李某在黄某销售的涉案产品向阿里巴巴知识产权平台投诉时,变更了权利凭证内容,致使黄某所销售的商品共19款直接被删除下架并被扣除信誉分数,应认定为不正当竞争行为。
最终,该院认定李某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决李某赔偿黄某经济损失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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