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时报讯(记者/杨慧通讯员/南纪宣)同级监督,要发力了。记者昨日从区纪委监委获悉,南海区委近日印发了《关于加强对同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监督的实施意见(试行)》(下称《实施意见》)。根据《实施意见》,南海积极探索建立同级监督长效机制,提出建立“三级清单”、“两报一书”制度,精准“点穴”约束“关键少数”,做细做实同级监督,在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上探索创新,积极突破。
同级监督是党内监督的难题,很多时候存在监督盲点。党的十九大提出:要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紧盯“关键少数”、强化同级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落实监督首要职责的重要方向。
在此背景下,《实施意见》以“关键少数”为发力点,以4大板块、13项具体措施明确对同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范围和监督方式,破解“关键少数”监督难题。通过把监督挺在前面,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保证权力正确行使,让干部不犯错误、少犯错误。
《实施意见》把监督对象聚焦到区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区直部门班子成员等权力、资金集中的领导岗位上,同时把监督触角延伸到区直企事业单位和村居,着力构建区、镇、村三级全覆盖网络。
“三级清单”的建立,则将明晰领导班子成员的权力运行边界和禁止领域,精准“点穴”约束同级权力。其中,在区级编制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权责清单和负面清单;在镇街和区直部门实施推广一把手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在村居建立小微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
《实施意见》还提出建立镇街纪委、区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向区纪委监委定期报告制度,健全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履责不力及违纪违法线索报送机制,以及建立同级监督建议书制度这“两报一书”制度,强化同级监督实效。
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必须向同级纪委述责述廉,接受评议;纪委书记、纪检监察组组长每半年至少与同级班子成员进行1次常规廉政谈话;“三重一大”事项必须通知纪委书记、纪检监察组组长参加……这些规定亦被写入《实施意见》,以“刚性标准”确保同级监督落到实处,由此加强对行使权力情况的日常监督,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南海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周冬平表示,在党内监督中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全面”应有之义,也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的发力点,下一步要完善制度机制,确保同级监督各项措施落地生根。(相关报道详见今日南海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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