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时报讯(记者/杨汉坤)作为全省首个保险创新发展示范区的禅城,在保险行业发展方面有新动作。昨日,记者从禅城区法制办获悉,《佛山市禅城区扶持保险行业发展办法》已印发实施,对保险机构落户及从业人员等给予相应的补贴,其中,满足条件的保险中介机构总部落户最高可获1000万元开办补贴。
》措施加快打造保险创新发展示范区
2018年7月17日,禅城区保险创新发展示范区揭牌,这是广东首个保险创新发展示范区。目前禅城出台了《禅城区保险创新发展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提出在未来三年,将力争引进和培育超过200家保险机构和保险中介机构,保险行业纳税超过20亿元。为加快打造禅城区保险创新发展示范区,禅城专门制定了《佛山市禅城区扶持保险行业发展办法(征求意见稿)》,并于2018年9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昨日,记者从禅城区法制办了解到,《佛山市禅城区扶持保险行业发展办法》(下称《办法》)近日已印发起实施,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该《办法》旨在促进禅城区现代保险服务业聚集发展,加快打造禅城区保险创新发展示范区。《办法》扶持范围包括在禅城区依法注册、纳税的保险机构、保险中介机构和保险业从业人员。其中,保险科技公司参照保险中介机构标准享受政策扶持。
《办法》明确,对于由区财政扶持的同类型补贴,单个企业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实施。申请开办补贴的保险(中介)机构,注册地址、纳税地点和实际办公地点需在禅城区,须书面承诺在禅城区连续经营5年以上,且5年内不得减少实际投资、将注册地迁出禅城区,否则须全额退还所申请的补贴(收入补贴除外),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补贴保险机构省级分公司落户可获700万元开办补贴
根据《办法》,对新设立或区外新迁入的管辖5个(含)以上地级市的保险机构省级分公司给予补贴,保险机构省级分公司,给予开办补贴700万元,其中开业后给付600万元,开业一年后再给付100万元。此外,可以享受物业补贴。
而对于新设立或区外新迁入的总部实缴资本100万元及以上的保险中介机构,将给予开办补贴、物业补贴以及经营贡献奖。其中,在开办补贴方面,保险中介机构总部按实缴资本的5%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全国性保险代理机构在禅城区新设立(升级)省级分公司,一次性补贴50万元。
在经营贡献奖方面,第1年至第3年,年纳税额超过100万元且实现正增长的,按照对应年度企业对区经济发展实际贡献情况给予95%奖励。此外,物业补贴方面,补贴面积不超过5000平方米。
《办法》明确,从业人员的补贴,根据保险(中介)机构和保险从业人员对当地经济发展贡献情况给予补贴,其中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减半给予补贴。而保险中介机构享受经营贡献奖的年度,该机构从业人员不享受收入补贴。
扶持范围
包括在禅城区依法注册、纳税的保险机构、保险中介机构和保险业从业人员。
补贴内容
●开办补贴。保险中介机构总部按实缴资本的5%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物业补贴。保险中介机构总部及省级分公司可按照《佛山市禅城区扶持金融产业发展办法(2017年修订)》有关规定享受物业补贴,补贴面积不超过5000平方米。
●经营贡献奖。第1年至第3年,年纳税额超过100万元且实现正增长的,按照对应年度企业对区经济发展实际贡献情况给予95%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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