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借款人(详见下表)在佛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南支行的借款均已逾期,为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现对下列逾期贷款依法进行公告催收,望借款人自公告之日起,立即履行还款义务。
债权明细表如下:
债权人:佛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南支行
借款人:黑龙江省尚志浆果开发总公司
上述合同共欠借款本金:1737.7万元,利息:63681181.38元。
注:上述利息截至2019年2月10日
根据《关于佛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粤银监复〔2012〕1063号】,原佛山市禅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城南信用社的债权转为佛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南支行的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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