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陈昕宇通讯员邱霖静)昨日,佛山市顺德区法院向媒体通报,顺德区内一处近百年老房因为年代久远没有可考证的材料,导致两个家庭在过去长时间内发生争执,一直悬而未决。日前,这起前后涉及三代人近百年的房屋所有权确认纠纷,在法官和专业调解员一年多来的努力下顺利调解结案,房产最终由两个家庭共同拥有。
房子归谁各执一词
事情还要从近百年前说起。原告刘伯(化名)诉称,多年前,自己的祖父母向被告邓伯(化名)父亲购买了涉事房产,由于刘伯的祖父母后来移居国外,并一直在国外经商,房产由刘伯祖父的弟弟代为保管,但该房产一直由邓伯一家非法占有拒不返还。
“房子是我的祖父建的,一直由我祖辈和家人使用,从未向刘伯祖父母出售过。”对于刘伯的说法,邓伯予以否认,称自己基于继承享有该房屋的所有权。双方各执一词,互不退让。由于年代久远,邓伯和刘伯均无法提供有效的房产登记材料证明各自主张,案件审理一度陷入困境。
案件承办法官刘兴在认真审阅案卷后意识到,如果简单地按证据规则作出裁决,案件虽然可以审结,但房产的产权归属问题终究无法落实,当事人长达90多年的纠纷无法得到最终解决,不能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基于此,刘法官致电双方代理律师,详细询问房屋从前至今建造、改建及使用等情况,并发函到国土部门核实了解涉案房产的登记信息和材料。但由于历时太久、街道地址及门牌号变更等历史原因,刘法官从房管部门和村居调查到的信息非常有限。
悉心调解前嫌冰释
基于现有证据非常薄弱的情况,刘法官考虑到原告和被告的祖辈是同村同姓人,有一定的地缘亲情基础,于是意识到本案存在较大的调解可能性。但因为原告刘伯长期居住在国外,案件审理中很多重要问题都要通过代理律师传话,不利于法庭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刘法官向双方律师详细陈述了该案的诉讼风险和各方利弊后,表达了希望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的意愿。经过多次做原告工作和各方周旋,终于在今年1月促成原告方回国。
刘法官还特意邀请了顺德法院金牌人民调解员到庭参与调解。近日,争执多年的原被告双方在法庭第一次见了面,两位老人回忆起因涉案房产发生的种种不愉快,一度情绪激动。
“其实你们之所以会闹翻,都是基于对祖屋的一份情怀。”据调解此案的法官介绍,当时法官和调解员敏锐地找到双方诉求的共通点,然后各自“一对一”和当事人聊天,征询两位老人的意见,并且分析了审理的风险和利弊,有针对性地提出调解方案。“邓伯一直住在这里,也对房屋进行了修缮和管理,保护了房子。”在法官的劝解下,双方的隔阂开始消融,也变得愿意对话,最后终于冰释前嫌、达成调解意向,并当庭签下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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