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日报讯记者周文琪报道:记者昨日从禅城区卫生健康局获悉,《禅城区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已公开征求意见,拟对2015年12月31日前符合政策生育子女的户籍城镇居民进行奖励,每人每月发放200元。
根据《工作方案》,奖励发放对象为2015年12月31日(含31日)以前符合政策生育(含依法收养)子女,年满60周岁的禅城区户籍城镇男性居民,以及年满55周岁的禅城区户籍城镇女性居民。
奖励金按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发放,从2018年7月1日起执行。原政策享受按月奖励人员2019年4月份调整补发到位;加发退休金政策人群和享受一次性奖励政策人群2019年7月份调整补发到位。
今年3月底禅城区各镇(街道)村(居)委会受理佛山市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申请。集中受理时段为2019年3月底~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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