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日报讯记者周文琪通讯员胡腾报道:禅城区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对象登记工作今天起可申请办理,每人每月200元,发放对象为于2015年12月31日前符合政策生育(含依法收养)子女的禅城区户籍城镇居民,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
本批奖励金的发放对象为2015年12月31日(含31日)以前符合政策生育(含依法收养)子女,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禅城区户籍城镇居民。其中,符合计划生育特别扶助条件且纳入计划生育特别扶助范围的对象,不属于本奖励发放对象。
符合奖励条件的禅城区户籍人员,可自2019年4月1日起到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申请办理,各镇(街道)具体执行方式以各镇(街道)卫生计生局的通知为准。奖励金按照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发放,从2018年7月1日起计发。
具体受理审批范围为:曾享受加发退休金政策人员、一次性奖励政策人员和工资百分百发放人员;新到龄的符合每月领取奖励的人员;已按每月150元标准领取奖励金的人员无需重新申请。
禅城区卫生健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禅城区符合奖励条件的人员数量多、情况复杂,受理审核确认工作需要一定时间,审核完成将按奖励标准分批如数发放;已按每月150元标准领取奖励金人员的奖励金调整补发部分将如数补发。请群众耐心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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