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东平大桥下的东平大桥公交枢纽站。/佛山日报记者王澍摄
佛山日报讯记者岑雪莹报道:记者昨天从市交通运输局获悉,《佛山市公路桥梁桥下空间安全管理利用办法》(下称《办法》)将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办法》指出,佛山市公路桥梁桥下空间利用模式将分为城市绿化类、城市管理类和公共交通设施类,使公路桥梁桥下空间成为美化城市、便民利民的新亮点。
利用:
绿化优先建设市政设施
公交车在东平大桥上行驶,桥下则有多条公交车线路在此“安家”。公共交通设施只是桥下空间利用的形式之一。未来,桥下空间有望形成一道独特靓丽的城市风景带,成为向市民、游客展示地方文化及特色的最佳途径。
《办法》称,公路桥梁桥下空间首先用于城市绿化,通过设置绿化带,辅之以必要的景观设计,并融入佛山城市地域文化、地域精神。
根据实际需求,公路桥梁桥下空间也可以用于市政管理设施、城市附属设施等用途。结合现有新能源车辆快速发展需求,在通过安全评估的前提下,桥下空间还可建设汽车充电桩等设施。
目前,桥下空间用于公共交通设施比较常见。《办法》提出,公路桥梁桥下空间利用应重点满足城市公共交通的需要,用于设置公交站场和新能源公交车配套服务设施,出租车待客点,公共自行车和共享单车、共享小汽车站点等。
《办法》还提到,在满足公交需求后,可作为社会车辆(限小汽车)临时停放场地、行人交通通道等。用于停车场的,其设置方案需要进行交通影响评价。
管理:
安全第一统一规划利用
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指出,闲置的桥下空间现在被利用得越来越多,但由于目前没有相关管理利用规范性文件,导致多数桥梁桥下空间使用情况较为无序、混乱。因此,即将施行的《办法》规定,利用公路桥梁桥下空间过程中,应当遵循安全第一、公益优先、属地管理、合理利用、兼顾现状、整体协调的原则。
具体来说,利用公路桥梁桥下空间应当预留桥梁检修作业空间和安全通道,并设置保护桥梁墩柱、排水管道等的设施。一些桥下空间的利用也受到禁止,如设立洗车、修车、加油、商业、餐饮、娱乐、集贸市场等各种经营场所、设施,禁止擅自改变桥下空间的用途或将占用的桥下空间以任何方式转让给第三方。
管理方面,公路桥梁桥下空间由属地区级人民政府在征求相关业主意见后进行统一规划利用,并负责对公路桥梁桥下空间进行管理和整治。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全市公路桥梁桥下空间管理利用工作,各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管理各区公路桥梁桥下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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