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房耿 通讯员 陈娟)高空作业摔伤致残,重庆务工人员卢先生在中山举目无亲,索赔无门。记者5月23日从市司法局了解到,经中山市法援处指派的律师3年不间断维权,卢先生最终获赔30万元。近日他收到了首期赔偿款15万,余款将在下月15号前收取。
2015年,某建筑公司承建了民众镇一工程。其中,该建筑公司将工程中的塔式起重机安装工作交由中山一家商贸发展有限公司,该商贸发展有限公司又租用佛山市某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的塔式起重机进行施工。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将塔式起重机的安装工作分包给无营业执照的黄某承接。
2015年7月黄某雇用了卢先生。当年7月19日,开工的第一天,卢先生在施工时从高处坠下受伤,虽及时送医救治,但仍留下残疾。2018年1月,经相关部门认定,卢先生为工伤,伤残七级。期间,民众镇的工程业主方、中山某商贸公司和卢先生就赔偿进行多次协商,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卢先生当年刚到中山打工,举目无亲。索赔遭拒后,卢先生2017年3月来到民众司法所法寻求帮助。民众司法所受理了卢先生的法律援助申请,指派广东威格信律师事务所赵敏儿律师为他提供法律援助。法援律师整理了相关证据,卢先生提起劳动争议仲裁。
期间,中山某商贸公司、佛山的建筑机械租赁公司都对认定工伤决定书不服,先后提起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自2016年11月起,该案经过了两次申请工伤认定、一次劳动争议仲裁、一次行政诉讼、一次民事诉讼程序。直至今年4月15日,在市第一法院的调解下,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在法援律师帮助下,卢先生获得30万元赔偿。近日,佛山某建筑机械租赁公司履行了判决,向卢先生支付了第一期赔偿款15万,余下15万将于6月15日前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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