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文华路126号全体业主:
我局于2020年4月23日发出了《房屋安全隐患处理通知书》,通知你(单位)立即按照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意见,对相关建筑采取除险解危措施。因你(单位)逾期未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我局现催告你(单位)限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5日内自觉履行上述行政通知书。
佛山市高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2020年5月19日(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88639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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