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日报讯记者陈志业通讯员刘江欣报道:近日,高明区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在高明法院揭牌成立。该中心主要负责辅助开展区内涉及行政争议的调解工作,方便群众就近解决纠纷,提高案件办理效率。
高明区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位于区诉前和解中心旁,日常接受区诉前和解中心管理。该中心主要负责在行政诉讼案件立案受理后、开庭审理前,以化解行政争议为目标,由和解员组织各方当事人及相关部门进行协商,推动当事人在法律法规的处分权限范围内,妥善解决行政争议并达成和解,实现“案结事了”。如无法达成和解的,中心会将案件继续转入诉讼程序。
“由于佛山五区基层法院的行政诉讼案件集中在顺德法院管辖,因此距离高明路程较远,高明区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的揭牌成立,可大大方便群众就近解决纠纷。”高明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该中心除了辅助开展本区内涉及行政争议的调解工作,还会根据调解结果与管辖法院进行诉调对接,从而提高案件办理效率。
该中心的成立,是高明区推进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的一次创新尝试。高明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接下来,高明区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将更好地为化解行政争议搭建平台,发挥高效化解行政争议、促进依法行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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