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日报讯记者何志勇报道:记者昨日从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高明分局了解到,2020年度高明区大气深化整治中央财政奖励项目已经完成审核,5家企业共计获得62万元奖励金额。
位于明城镇的佛山市智荟蓝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智荟蓝天公司”)是全省第一家VOCs治理综合利用的公司,该公司用活性炭吸附生产过程中因使用有机溶剂而产生的VOCs(挥发性有机物)。待活性炭吸附饱和以后,公司再用工艺恢复活性炭的吸附能力,使被吸附的VOCs被重新制成有机溶剂。
智荟蓝天公司有效减少VOCs排放的过程,属于高明区大气深化整治中央财政奖励项目中“建设或进入高效活性炭处置中心项目”的行业类别。经过申请,该项目获得30万元奖励资金。
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高明分局污染控制股了解到,完成2020年度高明区大气深化整治中央财政奖励项目审核的企业共5家,总奖励金额为62万元。除智荟蓝天公司的项目获得30万元奖励外,还包括取消汽车喷漆工序、建设汽车维修绿色共享中心、使用高效废气治理技术等项目类别,奖励金额从2万元到10万元不等,这些项目所属的企业都积极落实了高效治理VOCs或者更换高污染设备等措施。
该局污染控制股相关负责人表示,臭氧污染一直是佛山市主要的大气污染源。本次项目奖励资金来源于中央财政,目的是奖励那些进行了生产工艺改造和更新治理模式的企业,更好地降低VOCs污染,从而减少臭氧污染,完成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任务。据悉,奖金会按照企业深化整治项目所用费用的一部分占比来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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