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记者欧阳志强报道:近日,佛山市禅城区发布《禅城区促进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发展扶持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其中,禅城区促进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发展系列扶持资金1月24日截止申报,企业上市、发行债券、通过增资扩股融资、并购等均可获相应扶持。企业上市最高可获扶持资金1200万元。
《办法》鼓励企业通过开展并购等方式做大做强,对禅城区内上市企业在兼并重组过程中产生的财务费用成本(包括但不限于券商、律师、会计师、咨询机构等中介的费用),按实际支出的50%给予事后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100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被兼并企业注册地及纳税地须迁至禅城区或将主要税收汇总在区内上市主体,并出具承诺函,5年内解散重组或迁离禅城区的全额退回申领的扶持资金。
《办法》鼓励企业上市,对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合交易所、纽约交易所、美国纳斯达克、新加坡交易所等区政府认可的境内外证券交易市场上市的企业,如符合相关条件,禅城将分三个阶段给予资金扶持,最高可获扶持资金1200万元。包括第一阶段为完成股改并报省证监局辅导备案后,给予扶持资金300万元;第二阶段为中国证监会或其指定的股票发行审核部门正式受理上市申报材料后,给予扶持资金100万元;第三阶段为成功上市后,给予企业上市团队(含上市辅导中介机构)扶持资金100万元,并根据该上市公司首发募集资金数额,分四个档次给予企业100万元到700万元资金扶持。
此外,区外已上市企业将工商注册地迁至禅城区的,办理相关手续后,给予开办补贴600万元,并按照办公面积给予物业补贴。另外,禅城对企业发行债券融资、增资扩股、股东减持也有相关扶持措施。
区经科局相关负责人提醒,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可于1月24日前通过“佛山扶持通平台禅城分厅”递交申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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