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日报讯记者刘嶒报道:记者昨日获悉,《佛山市高明区支持外贸稳定增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正在公示,拟对在高明开展服务贸易、“明货回归”等企业给予奖励,助力优化全区对外贸易结构、促进外贸转型升级、改善外贸公共服务,不断壮大高明外贸企业实力,促进外贸稳定发展。
根据《意见稿》,专项资金的支持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是在高明区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取得进出口经营权,且对稳定全区外贸增长作出积极贡献、对今后的外贸发展起到重要促进作用的重点进出口企业,以及有关行业商(协)会组织或服务机构;二是五年内未曾在申报本专项资金以及全区其他扶持政策专项资金的过程中被发现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专项资金、或不按规定使用专项资金的行为;三是未被列入失信“黑名单”。
资金支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支持企业开展一般贸易和加工贸易等传统业务扩大进出口量、支持外贸行业商(协)会发展、支持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支持企业开展产品国际认证、支持企业参展参会、支持企业发展服务贸易、支持企业应对国际贸易壁垒、支持企业“明货回归”、促进市场采购贸易发展、促进跨境电子商务或其他贸易发展、扶持新引进的优质外贸企业、支持企业扩大进口12个方面。
其中,以“服务外包管理信息系统”核准的执行额为依据,对年度服务外包离岸执行金额不低于300万美元的企业给予相应的扶持;对新引进的优质外向型企业,按企业竣工投产后三年内累计或其中任一自然年年度进出口规模首次达到相应标准的给予资金扶持,单个企业的最高扶持金额不超过200万元,且按就高原则申报,不享受重复扶持。
符合申报条件的专项资金使用单位,可按照申报指南的要求向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提交申报材料。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根据需要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第三方中介机构的审核结果提出专项资金的分配方案,由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向全社会公示分配方案,经公示后无异议的分配方案按规定程序报批。
《意见稿》现正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提出意见的单位和个人,可于2021年4月8日前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联系人:姜先生;联系电话:0757-88821680;电子邮箱:gmjkcj@gaoming.gov.cn;邮寄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星河路蟠龙街21号)。
新闻推荐
以保姆式服务提升高企规模质量高明今年力争高企存量超250家,规上高企占比超82%
广东溢达纺织有限公司刷新了行业自动化最高水平。图为该公司生产车间内,技术工人在操作设备。/佛山日报记者洪海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