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日报讯记者李祥锐报道:明明是小区公共停车位,却被人私自改建成工具房和简易办公房。近日,高明区城管执法局派人到该地核实情况,准备启动强拆程序。
高明大道旁的某小区内配建了一个地下停车场,多年来一直供业主免费使用。前段时间,有人将其中几个车位围蔽,砌上砖墙,将停车位改造成两间杂物工具房和一个简易办公房。
收到小区居民反映后,相关部门即刻派人到现场核实。经查,这个车库的土地用途属于停车位,中间没有更改,说明这次改造属于私自变更土地用途,属违法行为,应予以拆除。
相关部门经过前期宣传和劝导,已经要求违法行为人尽早将违建内的工具和设备全部搬离。经过研究讨论,相关部门也获批准实施强拆工作。区城管执法局昨日派人到现场,再度核实并确认违建情况,为启动强拆程序作准备。
区城管执法局工作人员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350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改变土地用途;需要改变土地用途的,应当依法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市民在改变土地建设用途前,必须先向相关部门报批,等待审批部门同意才能动工。
此外,当天区城管执法局工作人员还前往龙亨酒店附近,核实另一片违建厂房的情况。该工作人员表示,接下来,他们将在其他部门的配合下,对这些违建进行测量,在确保建筑物主体安全的情况下,拆除部分违建。
据悉,近年来高明区大力清理区内违建。仅今年1月~2月,全区就拆除违法建筑240682平方米,按年度计划,第一季度拆违任务已全部完成,有效保障了高明土地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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