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纳入高层次人才确认
珠江商报讯 记者胡露报道:3月17日,由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顺德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制定的《佛山市顺德区高层次社会工作人才确认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出台,并于4月开始实施。此政策为全市首个出台,是顺德的一个创新和突破之举。
《办法》共有七大内容,包括人才确认范围、人才分类和申请对象、人才申报条件、人才认定标准编制与发布、人才确认程序、人才考核与管理、人才分类认定标准内容等。《办法》明确高层次社会工作人才并不仅限受聘于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而是社会公益服务单位,即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等社会组织以及村、居民委员会。
《办法》规定人才申报须同时满足基本条件和分类条件,但考虑到部分优秀的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的法定代表人作为顺德社会工作人才培育的引领者,对顺德社会工作行业发展起了巨大推动作用。因此,针对《办法》中的“与区内社会公益服务单位签订2年以上(含2年)劳动合同”这一条件对社会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进行了放宽。此外,为精准对接“优粤佛山卡”,《办法》结合顺德实际,明确申请确认的人才须优先满足《优粤佛山卡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条件,取得“优粤佛山卡”后再申报确认为顺德区高层次社会工作人才。
区民政人社局社会组织和服务科相关责人介绍,此《办法》的出台是整个佛山市的首例,也是高层次人才确认的创新和突破,以往的高层次人才大都限于直接服务社会经济建设的行业,高层次社会工作人才的确认是顺德区对于高层次人才确认的一种更加彻底和创新的改变,体现了顺德对整个社工工作人员群体工作的认可,此《办法》的出台将提高顺德对高层次社会工作人才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激发顺德存量人才的积极性,培养更多高层次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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