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日报讯记者陈志业通讯员明法宣报道:为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审判执行工作安全有序进行,高明法院近日发出指引,提醒群众应尽量通过高明法院微信公众号以及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进行网上业务办理,减少人员聚集。
指引指出,为减少现场人员聚集,建议需要立案、阅卷、转交材料的群众,尽量通过高明法院微信公众号“诉讼服务”程序或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进行网上立案、网上阅卷、在线提交材料。
对于上网不方便或不会使用网上立案功能的当事人,高明法院提供邮寄立案服务,当事人可将完整的立案材料邮寄至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明国路633号高明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法院立案工作人员将在收到材料起七日内为当事人处理,具体可拨打电话0757-88266010咨询。
如当事人确要前往法院的,进入法院大门时应戴好口罩,配合体温测量,出示粤康码、行程码,并主动报告14天内行程以及居住小区。如在三天内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人员,或14天内去过国外、内地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或14天内与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活动轨迹相同者,应主动告知工作人员。
另外,粤康码显示为红码、黄码或14天内曾到过中高风险地区且未进行核酸检测的人员,请通过网上立案、网上阅卷、邮寄材料等方式进行办理。如以上人员为当事人、诉讼参与人,请在开庭前及时与案件经办人联系,或拨打高明法院诉讼服务热线12368反映情况。
高明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高明法院将尽最大努力提供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诉讼权益和健康安全,请来院办事群众自觉配合相关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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