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做生意、找对象、考驾照……为图钱,男子编造各种理由行骗,短短两年间,骗取5名受害人共计10万余元。因其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该男子最终被梅江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3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同时退赔所有受害人财产。
38岁的彭某某无业在家,没有收入来源,便动起了骗取他人钱财的心思。2020年7月,彭某某得知谢某华想找对象结婚,便将自己的另一个微信设置为女性并“推荐”给谢某华,然后假冒女子与谢某华谈恋爱,在骗取谢某华信任后,以家属离世、购买房屋、日常开支不够等为由,从谢某华身上骗得28450元。
2020年11月至2021年1月,彭某某无意中得知冯某光、黄某梅夫妇想投资生意,便谎称自己是做丧事搭棚生意的,邀请他们一起搭伙经营,骗得夫妇俩信任后,便多次以购买材料、聘请工人、购买车辆等为由,骗取了18640元。
此外,彭某某还自称有人脉,可以不参加考试拿到驾照,骗了王某强16700元;谎称自己在顺德市开有工厂,工厂资金被冻结,骗了何某妮25926元、何某杰13700元。据公安机关调查,被彭某某骗取钱财的一共有5人,涉案金额为10.3416万元。
梅江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彭某某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构成诈骗罪,遂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陈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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